捐助法人及其设立
捐助法人及其设立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玉科律师解读
捐助法人,是指以实现一定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为基础而设立的法人。捐助法人的设立基础是捐助行为。捐助行为即以设立捐助法人为目的而捐赠财产的行为,分为两种,一是生前捐助行为,二是遗嘱捐助。捐助法人主要有三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宗教场所。捐助法人依法律规定,经登记成立,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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