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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科说“典”∣玉科律师带您走进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
时间:2024/9/6 11:52:04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玉科律师解读

非法人组织是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一种社会组织。一方面,这类组织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另一方面,这类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非法人组织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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