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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科说“典”∣玉科律师带您走进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
时间:2024/9/11 10:29:08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玉科律师解读

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因而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其因对外进行民事活动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能够承担责任,则由其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则由其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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