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和征用
征收和征用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玉科律师解读
征收是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情形。征用的目的是获得使用权,不导致所有权转移。征收、征用属于政府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关系,不属于民事关系,但征收、征用是对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限制,同时又是国家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一种方式,因此《民法典》作出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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