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8岁的小明,近来对网络直播很是着迷,并且立志将来要当一名游戏主播。每天晚上,他都以学习英语的名义,登录到主播“盈盈”的直播间,观看游戏直播,并且经常参与粉丝互动,时不时送上玫瑰花、大火箭等打赏礼物。
这一天,正赶上“盈盈”冲击百万粉丝直播周,忠实的小明为了帮助主播尽快成为网络大V,用妈妈的银行卡给“盈盈”打赏了5万,并将“打赏”的转账记录删除,试图瞒天过海。不久,妈妈收到了手机银行发来的转账短信。面对妈妈的追问下,小明坦白了一切。
随后,妈妈以小明年幼无知,打赏不算数为由,多次要求直播平台退款。但平台认为,小明冒用妈妈账号打赏,家长监管不力存在过错。同时,主播提供了唱歌、陪打游戏等服务,打赏是小明的消费行为,不愿意退款。双方各执一词。小明的打赏行为有效吗?妈妈能要回这笔钱吗?
律师说法
这里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
生活中,我们作出一个民事行为,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举例说明:张三向李四购买十箱猕猴桃,他们的买卖行为之所以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因为他们在主体资格上都是成年人,没有人逼迫他们交易,两个人发自内心的一个想买一个想卖,而且猕猴桃作为流通物可以自由买卖,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买卖行为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行为合法有效。
同理,小明真心想给主播打赏,打赏也是直播平台通行的变现方法,唯一有疑问的是小明的年龄。在民法上,自然人按照年龄和心智程度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八周岁以上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但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如精神病患者。他们有了一定的认识能力,能够独立从事两类民事活动,即和他们的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或者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如10岁的小雷拿4块钱买了一根雪糕。再如15岁的孙女接受了奶奶赠送的玉镯。除此之外,他们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由法定代理人(如父母)代理,或者经过他们的事前同意、事后追认,否则行为无效;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不能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就算实施了也一律无效,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
案件结果
回到本案,8岁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显然,打赏5万不属于纯获利益行为,也与其年龄、智力完全不相适应,同时妈妈既没有追认,也没有同意,更没有代理他来完成。所以,小明的打赏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妈妈有权向平台追讨打赏。
法条链接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七条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者:王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