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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科说“典”∣玉科律师带您走进民法典∣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时间:2024/6/18 12:00:47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科律师解读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缺乏辨识和预见能力,为避免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法律将其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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