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指定监护
遗嘱指定监护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玉科律师解读
本条是关于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规定。
正在担任监护人的父母,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为需要监护的子女指定监护人。被指定的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人。
以指定监护人为主要内容的遗嘱,应符合一般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遗嘱指定的监护人优先于法定监护人。遗嘱生效后被指定的监护人不同意担任监护人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公众号同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xNjMyODg4OA==&mid=2247484497&idx=1&sn=b5193810c919daf611c5d62680e3fa26&chksm=c150dc86f6275590f9bc9a4f93b142804a6bd50585b2dceebc50247efb9664158c6816f2aed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