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10-62924388
玉科说“典”∣玉科律师带您走进民法典∣第五十条:死亡宣告的撤销
时间:2024/7/16 13:33:21

死亡宣告的撤销

死亡宣告的撤销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玉科律师解读

宣告死亡不同于自然人生理上的死亡,死亡宣告是依照法律的拟制和推定,这种推定是可以被推翻的。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没有死亡且重新出现,宣告死亡的基础就被瓦解了。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并不能自然地产生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因为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宣示性和公信力,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须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宣告死亡判决。

公众号同步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xNjMyODg4OA==&mid=2247484624&idx=1&sn=88c70bd298d7a2a132a2199c91b3a354&chksm=c150dc07f627551151eda8976efbd97639292847b5a5a210e25fc80d9869163f8e30da21c6b9#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