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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科说“典”∣玉科律师带您走进民法典∣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及撤销对婚姻关系的效力
时间:2024/7/17 10:23:07

宣告死亡及撤销对婚姻关系的效力

宣告死亡及撤销对婚姻关系的效力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玉科律师解读

宣告死亡产生消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生存配偶可以选择是否再婚。

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没有再婚的,原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不必再进行结婚登记;其配偶已经再婚、或再婚后又离婚的、或者再婚后新配偶已经死亡的,原婚姻关系均不能自行恢复;其配偶虽未再婚,但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也不能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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