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处理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玉科律师解读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财产关系的恢复,即恢复到宣告死亡前的状态。因死亡宣告取得被宣告人财产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返还、补偿、赔偿。
1.继承人对死亡宣告的发生没有过错,取得被宣告人的财产有合法依据。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继承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由于使用、自然减损等原因导致无法返还原物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他人被宣告死亡并取得其财产利害关系人,除承担返还义务外,还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基于买卖等原因合法取得被宣告人财产的,没有返还义务;被宣告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财产处置人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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